古代男子为何喜欢娶13岁、14岁的女孩?这个问题可能会让现代人感到不可思议,甚至觉得是一种恶俗的风气。
但是,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来看,古代的婚姻制度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,而是有着一定的历史背景和社会原因的。
在这篇文章中,我们将从法定结婚年龄、寿命、战乱等方面来探讨古代男子早婚的动机和利弊,希望能够让现代人对古代的婚姻有一个更全面和客观的了解。
在当代中国,法定结婚年龄是男不得早于22周岁,女不得早于20周岁。这一规定是在1980年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中明确的,目的是为了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,促进计划生育,提高人口素质,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。
这一规定也符合了当代人的婚恋观,大多数人都倾向于在完成学业、稳定工作、积累财富后再考虑结婚,而不是草率地步入婚姻的殿堂。
当代人的婚姻更多地是基于爱情、个性和理想的选择,而不是受到家庭、社会和传统的束缚和影响。
但是,如果我们回到古代,尤其是唐代,我们就会发现,法定结婚年龄在现代人看来很低,男15女13岁,也就是说,古代的男子可以在十几岁的时候就娶妻,而女孩也可以在刚刚成年的时候就出嫁。
这一规定是在唐代的《唐律疏议》中规定的,是古代婚姻法的重要组成部分。那么,为什么唐代的婚姻年龄会如此之低呢?
一种可能的原因是,唐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和多元的社会,婚姻的自由度和多样性也比较高。
唐代的婚姻制度,不仅允许男子多妻多妾,对女子的贞洁也没有那么高的要求,你如果多了解唐代历史,你就会发现很多女子也有自己的情人和外遇,甚至有一些特殊的婚姻形式。
在这样的环境下,古代的男子和女子,可能更加注重婚姻的感情和快乐,而不是婚姻的年龄和责任,他们可能更愿意早早地结婚,享受婚姻的甜蜜和乐趣,而不是等到年老色衰,再去寻找婚姻的伴侣和安慰。
另一种可能的原因是,唐代的文化是一个崇尚自然和美的文化,婚姻的审美观和价值观也受到了影响。
唐代的诗人和画家,都喜欢描绘和赞美自然界的美,如山水、花鸟、风月等等,他们也喜欢描绘和赞美人间的美,如美女、美酒、美食等等,他们的作品充满了对生命和爱情的热情和向往。
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下,古代的男子和女子,可能更加注重婚姻的美和和谐,而不是婚姻的实和利,他们可能更倾向于选择年轻貌美的对象,作为自己的婚姻伴侣,而不是选择年长成熟的对象,作为自己的婚姻伙伴。
首先,我们要知道,古代的人口寿命是远远低于现代的。根据统计,唐代的人口平均寿命大约在40岁左右,也就是说,古代的人在中年就可能面临死亡的威胁。
在这样的情况下,如果不早婚早育,就可能错过生育的机会,也可能无法看到子孙的成长,甚至可能导致家族的断绝。
因此,古代的人为了延续香火,为了传宗接代,不得不选择早婚早育,这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。
其次,我们要知道,古代的女子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是远远低于男子的。古代的女子从小就要受到三从四德的教育,就是要从父、从夫、从子,要贞节、言顺、工巧、德良。
古代的女子没有自由恋爱的权利,也没有选择婚姻的权利,她们的婚姻都是由父母和媒人安排的,她们只能服从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。
古代的女子在嫁人之后,就要完全依附于丈夫和婆家,她们的主要职责就是服侍丈夫,生育子女,管理家务,她们没有自己的财产权,也没有自己的社会地位,她们的一切都取决于丈夫的恩赐和婆家的待遇。
因此,古代的女子早嫁也无需承担太多的责任和压力,她们只要顺从婚姻的安排,就可以过上相对安稳的生活。
再次,我们要知道,古代的社会是一个动荡不安的社会,战争和灾难是常见的现象。唐代虽然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盛世,但也不乏战乱和动乱的时期,如安史之乱、黄巢之乱、唐末五代十国等等。
在这样的环境下,人口的损失是非常惨重的,为了补充人口,为了增加兵源,国家和社会都鼓励人们多生育,多结婚。《唐律疏议》中就有这样的规定:“人各有偶,色类须同,良贱既殊,何宜婚配。若以贱妾为妻,或以妻为妾,皆不许。惟以兵乱之后,人民稀少,为国家计,故许之。”
这说明,唐代的婚姻制度也是为了适应战乱的需要,而放宽了一些限制,允许人们早婚多妻,以增加人口。
综上所述,我们可以看出,古代男子为何喜欢娶13岁、14岁的女孩,其实是有着一定的历史背景和社会原因的,不是单纯的恶趣味或者无知。
当然,我们也不能因此而美化或者歌颂古代的婚姻制度,我们要认识到,古代的婚姻制度是建立在男尊女卑、父权制、封建制的基础上的,是不符合人性和人权的,是不利于女性的发展和幸福的。
我们要感谢现代的文明和进步,让我们有了更多的自由和选择,让我们的婚姻更多地是基于爱情和平等的。